布公子

痴迷香港,喜翻故纸堆。

马德里不思议

Chapter One

因为三毛,我极爱的马德里竟也蒙上几分凄楚。

「马德里是不去的好,能赖几天也是几天,那儿没有真正盼着我的人。」

想到这里,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丽池公园那条铺满叶子的路。后来才知那是荷西跟三毛第一次告白的地方。

「荷西在那片大草坡上跑着,一手挥着法国帽,仍然频频的回头,我站在那里看荷西渐渐的消失在黑茫茫的夜色与皑皑的雪花里,那时我几乎忍不住喊叫起来:“荷西!你回来吧!”可是我没有说。以后每当我看红楼梦宝玉出家的那一幕,总会想到荷西十八岁那年在那空旷的雪地里,怎么样跑着、叫着我的名字:“Echo再见!Echo再见!”」


我并没有好好读过三毛,只看过一些短篇,零碎的字句。我不喜欢《撒哈拉的故事》,这种浪迹天涯的波西米亚生活,永远不如倪亦舒小姐笔下格子间里厮杀,身在庙堂、心在远方的都会女子来得入心,却忍不住被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打动。并不觉得三毛有智慧,徒剩一份真情,痛彻心扉。三毛是滚烫的,一个把爱看得太重,被爱打动得太久的女子。她在人生的第一个亦是最后一个剧本《滚滚红尘》里写,“可是我们女人不把心掏出来,就不能活啊!他把他——的——心——给了他的——梦,我把我的心——给——了——他——”

什么样的女子会给自己起名叫做Echo?那个希腊神话里天真活泼的小仙女,她的美丽招来了赫拉的嫉妒,天后恨恨念下咒语:“Echo,让她永远永远只能支离破碎地重复别人的话吧!”从此,快乐的仙女黯然地游离在森林之间。她爱上了美少年纳西索斯,她灼红了双颊,她偷偷跟着他,希望能跟他说上一句话。可是她,没法表达。而对方不爱任何人,只迷恋自己的倒影(水仙花)。于是她只能怀着悲痛的心情,在森林里徘徊,身体日渐消瘦,最终只剩下一个忧郁而轻柔的声音,在山谷中回荡。Echo/三毛就是这样一个期待共语却得不到的传说。



Chapter Two

我一直在心里挂念着马德里,只因上次的相遇太多短暂。

天不亮拖着行李箱赶一班塞维利亚开往马德里的大巴,滑轮碾过石头路,发出的声音在清晨显得尤为突兀,只好提起来走。

天色在车窗外渐渐亮起来,然后是漫长的昏黄干涸的戈壁。与英国的郁郁葱葱相比,西班牙的地貌并不让人欢喜。特地拍了一张路边的服务区,离开后我会想念吧。

有人说西班牙是全欧洲对中国人最不友好的国家,我记得的,尽是好。有凌晨抵达,从地铁站钻出来一刻,热闹宛如聊斋艳遇的第一眼;有醉意朦胧,也要主动帮我指路的大叔;有不会讲英语,却热心带我找酒店的老奶奶…上一次抵达,签证到期前最后一天,伯纳乌是唯一的目的地,但也仅限于,参观。那时的我,仅凭着一知半解的冲动前行,不知道丰收女神广场是皇马庆功的胜地,更不曾想过伯纳乌球场看一场球的可能性。那时候认识的同胞化学博士,travel alone互相帮拍,纪念品商店挑选围巾,冒着误机的风险去等马德里排名第一的食肆——瓦罐猪蹄…他陪我满大街找打印店打印Boarding Pass,离别时,却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,甚至,不知道对方名字。那时候总是固执地认定,人海中的来来往往,过后便不会再有任何交集,何必徒劳。还记得最后那一刻的欲言又止,但最终,只是理智地摆一摆手。怪自己平时果然太冷漠,冷漠到连遗憾都不敢多作矫情。在机场狂奔到至今心有余悸。

距离比赛还有不到两个钟,球员们已进入场地, 我却还在开往马德里的大巴上计算着路程。酒店在太阳门,我需要先check in放下行李,再赶往球场…在马德里,哪一次不是跑成狗。

一路挥舞着白色的围巾问路,开赛前十分钟,我终于如愿坐在伯纳乌看台上。漫天飞扬的白色紫色旗帜,现场一遍遍播放的《十冠之歌》,那一声声“Madrid!Madrid!Madrid!Hala Madrid!”,震撼又激昂!

“无人能敌 那渴望征服的欲望 或远或近 你将我们带到此地”

如果有什么是你梦寐以求,任何事都不能阻挡你。于是,我做到了。世间五色,我执纯白。初心早已遗忘,那份骄傲和执念却像生了根,枝繁叶茂,终于敢称自己作“马德里主义者”。这种执念在第一次参观伯纳乌时尚且模糊,甚至,迷茫。厄齐尔的离去曾一度让我对这支球队——皇家马德里——的热爱无以为继,因此在绿幕前选择与心仪球员合影时,别人十有八九“Ronaldo”,我却只好勉强地,“Bale”——06年过来的英格兰球迷都很难对C罗释怀吧。如今,在这绿茵场上,我有了新的羁绊,亲眼见到那金色毛绒绒的脑袋,简直热泪盈眶。整个上半场,我的眼睛根本移不开那个会发光的背影。8号,Kroos。

伯纳乌从来算不上友好,惊喜时“腾”地站起来,立刻被“嘘”声制止。身边都是资深球迷老爷爷,相互交流和评判,即使听不懂也能感受到那份挑剔。这一场踢的并不好,但是对于我,一个真球迷里的伪球迷,看到真身就已值回票钱。坐在第二排的位子当然没法眼观六路,却能够在球员被换下场时看个正面。贝尔进球,本能地想看回放;C.罗纳尔多,虽然一向对他无感,可是真正看到的时候,还是激动到手颤;还有近在咫尺的齐达内,感叹法国男人的风度真是极好的——对了,我至今不知道对方球队是谁。

散场才想起自己几乎一整天没喝水吃过东西,全凭passion在支撑。阿Man说,身体缺水太久细胞就会脱水死亡,这是不可逆的伤害。广场边的餐厅一个人叫了40欧的食物,吃完直接奔回酒店去吐。



Chapter Three

马德里是一个可以用脚步丈量的城市,这一点,深得我心。比伦敦更精巧,比巴黎更规整,有温度,有空间,自由而不失亲切,空气中漂浮的面包香,让人觉得,在这里生活也心甘情愿,难怪三毛选择在她最好的年华,来到这里。

马德里有很多值得看的博物馆,错过索菲亚王后国家艺术中心的《格尔尼卡》,倒未觉得十分遗憾——曾在佛罗伦萨看过一场毕加索巡展,真的——完全——看不懂——只怪自己修养不够。提森.波尼米美术馆是按艺术史来布展的,宛如时光长廊完整呈现,缺点是精品不多,记忆点仿佛只剩几幅蒙德里安。看到后面,酥鸡鸡告诫我要调动全身的文艺细胞,千万别打哈欠。答,我毕生的文艺细胞四分之三献给了达芬奇,四分之一给了莫奈。被认为是当世最伟大的博物馆之一的普拉多博物馆,我特地等到18:00以后的免费入场,却是最大的失误。以普拉多的精彩程度,两个小时的免费时段根本不够看。我最喜欢这里,大部分展品都是有剧情的,一面庆幸自己对圣经故事、希腊神话尚算熟悉,一面对作品旁边的英文解说十足赞赏——反面教材是只设法语解说的卢浮宫。一眼识别出拉斐尔的红蓝色彩,内心对自己颇为满意。此处藏有最多西班牙画家戈雅的作品,那或恢弘,或阴沉,或扭曲狰狞,充满抗争和反叛的画面,令人印象深刻。

从博物馆出来,天色渐晚,想去看城市西北角的德波神庙,地图上对角线的距离,也不过三四公里,真是可爱的城市。

马德里满街都是火腿博物馆,去了离住处最近的一家,一排排各式各样的火腿挂了满墙壁,油腻腻的感觉战胜了食欲,看过就算。反而路边随便一家餐厅的Tapas,各有不同,点到为止。不停地寻找与发现,才是马德里美食的精髓。


后记

离开马德里那天,我再一次来到了太阳门广场附近的皇马纪念品商店,对着店员,“Do you have Toni?”
他愣了起码10秒:“…Kroos?”然后给了我一张TK的明信片。
没脸没皮说的就是我这种人吧。

两个秋天里的相遇,能带走的也只有回忆。


后会有期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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