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公子

痴迷香港,喜翻故纸堆。

【爱乐之城】似是故人来


人生最大的恐惧,“三餐一宿,也共一生,到底会是谁?”
堂姐每天都在提醒我,基本上,最后结婚的,是你从来不曾想过的类型。
听起来就像诅咒。
“如果以后的老公睡觉打鼾怎么办,真可怕。”
“瞎操心什么,说不定就这么自己安安静静睡一辈子。”
曾经想过,两个人一起逛教堂,一定很美。
结果是,最怕世上游遍,发觉没有此人。
爱是奢侈。
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,都以为自己得到过真爱,实际上他们的内心还是无依无靠,孤孤单单地走过一生。

没有把元宵看作很重要的节日,只窗外的鞭炮声格外隆重,搞得一个人很孤单似的。冰箱里的汤圆,过期很久了。碰巧有《爱乐之城》的点映,给我一个出门的理由。

该做梦的时间没玩够,火急火燎地投入为工作、生活奔波(maybe不少人眼里打风流工),剩下一颗不甘心一眼看到尽。二十三岁前的时光,真想再来一次。《爱乐之城》讲的,就是人生最美好的那一段。

去的路上一直担心我对歌舞片的耐受度。毕竟,著名的《妈妈咪呀》从来没有坚持看到三个爹出场,《悲惨世界》那样开口即唱也着实可怕。好在这一部,歌舞只作为现实生活的对立面,描绘主人公的主观感受与想象。艾玛.斯通,一直觉得她是低配版的安妮.海瑟薇,不够漂亮的脸反而更能让人focus在她的演技上,也适合女主角Mia——一个在片场咖啡馆打工贴补梦想、试镜屡试屡败的小演员——的设定。细白的长腿,配上一套套浪漫宛如Lanvin的复古裙子,美不胜收。男主角Sebastian,高级餐厅的钢琴伴奏,内心追逐着自己“有些过时”的爵士梦,由“高司令”瑞恩.高斯林扮演。没怎么看过他的戏,依稀觉得这种角色谁演都差不多,落魄的样子,我不断脑补《闰年》里的马修.古迪男神。男女主角,两个失意的人相互依偎着取暖,互相鼓励着寻梦,听起来就像任何烂俗的爱情片。片名《La La Land》是故事发生地洛杉矶(Los Angeles)的别称,means a place that is fun and not serious, and maybe even out of touch with reality。脱离现实的虚幻之地,白日梦。城市的星光,闪烁的镜头和镁光灯,好莱坞,是无数人的梦。紫蓝色夜空,征途璀璨如银河,放肆地唱啊跳啊,多么Romantic,多么快活。在那些追梦的年华里,我们是幸福的。正如那时候的我喜欢坐在东方广场的台阶上,看华灯初上,长安街上车来车往。

City of stars, are you shining just for me?
繁星点点的都市,你是否只为我闪耀?
Here ’s to the ones that dream.
为了那些追逐梦想的痴人们。

在一篇文里看到过,“树叶在最寒冷的时候紧紧相依,好不容易天气回暖,反而掉了一地。”没有验证过这种说法。电影里走向分裂前那场气氛紧张的烛光晚餐,男主角问女主角,“你和我在一起,是因为我穷的可怜,你可以从中获得一点优越感吗?”一无所有的时候,无所畏惧,天马行空谈论梦想。当希望成真,现实却有太多问题需要考虑。甚至,“You gotta give it all you have.”——在Mia完成最关键的试镜后,Sebastian对她说。

“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市,城市里有那么多的酒馆,她却走进了我的。”那些穿插其中的对好莱坞黄金时代的致敬,让这部疑似“爆米花电影”变得精致起来。圣诞夜,从无聊派对上悻悻而归的Mia被琴声吸引,走进了Sebastian负责演奏的餐厅。而Mia卧室里的巨幅海报,正是《卡萨布兰卡》的女主角英格丽.褒曼。Mia工作的咖啡馆对面,就是《卡萨布兰卡》的取景地,第一次相约,Sebastian问Mia,“谁是你的鲍嘉?”...

最后一次交谈,他们互相对对方说,“我将永远爱你。”
正如七十年前鲍嘉与褒曼那句经典的道别,“我们将永远拥有巴黎的记忆。”

五年后,事业成功、家庭幸福的Mia和老公走在大街上,被琴声吸引进了某间酒吧。酒吧的招牌唤起一段尘封的时光。台上我唱,台下你看,相逢无言,遥遥相望。那一幕,想起来许多影史经典,周慕云和苏丽珍,船头尺和十三妹,李翘和黎小军...

电影的最后十分钟,是一个“what if”的命题。似曾相识的音乐,平行世界里,如果,曾经,我们...

灯光亮起,藏起遗憾,挽着身边人,奔向各自现实生活中的人生轨迹。
感谢有你,曾经陪我发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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